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两步走!《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2020-05-07 09:09:21智能制造网阅读量:1812 我要评论


导读:*,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造船大国,船舶工业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指南的出台,将对我国传统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智能船舶加速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

  【重工机械网 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交通领域掀起了一场大变革。一方面,汽车、船舶、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加速向智能化转型;另一方面,道路、枢纽、路灯等基础设施也开始实现智能化升级改造。
 
  目前,我国船舶工业正面临着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机遇期,推动智能船舶发展已然成为行业主流趋势。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我国智能船舶产业及技术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进一步推进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势在必行。
 
  2018年12月,*、*、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将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列为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智能船舶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指出以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为重点,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治理体系。
 
  鉴于此,*联合国家标准委、*组织智能船舶相关标准化研究机构、设计院所、系统设备研制单位、建造企业、船检机构、航运企业、高等院校等研究编制《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并于近日发布征求意见。
 
  指南首先提出了四大发展原则,分别是聚焦船舶、面向航运,落实智能船舶、智能航运发展国家战略要求;接轨、主动占位,与海事公约规则、标准规范顶层要求总体协调;需求牵引、技术推动,与智能船舶科技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相同步;突出特色、融合发展,重点建设船舶、航运等智能化功能实现所需*标准。
 
  指南还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到2021年,智能船舶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等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初步满足实船建造需要,完成约60项标准研究与编制,主导研制标准立项数量不少于5项;到2025年,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总数约120项,主导研制标准立项总数约10项。
 
  指南对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了解释。标准体系框架由三层架构组成:*层为标准体系顶层;第二层为部分,包括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岸基服务,运营管理七个部分;第三层为专业及领域,包括38个专业及领域。
 
  政策的出台在于落实,指南要求,一是要按照基础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实施计划,有序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二是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与验证;三是要加强基础标准、重大关键技术标准培训与宣贯,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四是要积极参与海事组织(IMO)、标准化组织(ISO)、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相关事务;五是要建立标准体系动态维护机制,密切跟踪智能船舶相关公约规则与标准规范动态,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造船大国,船舶工业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指南的出台,将对我国传统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智能船舶加速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一系列标准规范的完善,有利于国内智能船舶产业行稳致远,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不断提升竞争力。
 
  原标题:两步走!《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