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2022-05-17 14:34:00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阅读量:1257 我要评论


导读:为加强和规范“三区”科技人才管理,进一步提升“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水平和服务成效,经反复征求“三区”科技人才派出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工作自2014年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科技部、兄弟省市及各选派单位、各(市)地的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参与到“三区”工作中来,“三区”科技人才队伍越发壮大,服务范围、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扩增,在服务基层、普及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服务“三农”、打造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加强和规范“三区”科技人才管理,进一步提升“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水平和服务成效,经反复征求“三区”科技人才派出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区”科技人才指导思想、组织管理、选派工作、集中培训、经费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放宽了“三区”科技人才选聘来源,新增了绩效考核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提供了政策遵循。
 
  下一步,在《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以精准输送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紧缺人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目标,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深入开展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行动,夯实基层科技服务力量,推动新时代西藏“三区”科技人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