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道用聚氨酯隔冷管托进度承诺
供货商应对低温管托的供货进度与相关责任进行承诺。该承诺被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
1.3.3.5其他供货商对本规格书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有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写出具体技术数据、指标和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规格书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
1.3.4对供货商应答的验证手段和欺诈处理
在开标以后的所有时间内,业主保留对供货商提供的投标资质、认证等证明文件进行验证的权力,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可立即废除该标书;对于已经授予中标函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授标函,并将视对工程的影响保留索赔的权利;对于已经签定合同的,招标方将保留索赔的权利。
聚氨酯管托通用技术要求
2.1.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
在文件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
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若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的技术规格书或标准有冲突,则应向业主/设计方并得到其书面裁决后才能开展工作。
本技术规格书产品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法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范围:
《管架标准图》HG/T21629-1999
《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GB/T25997-2010
《工业设备及管道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
《设备及管道热技术通则》GB/T4272-2008
《设备及管道热设计导则》GB/T8175-2008
《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热材料规范》GB/T17393-2008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热技术规范》SH3010-2000
《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规范》SY/T0407-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4-2012
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货商有义务主动向业主和设计提供。所有规范和标准均应为项目采购期时的有效版本。
注:本技术规格书应执行《管架标准图》HG/T21629-1999、《工业设备及管道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设备及管道热设计导则》GB/T8175-2008。电力管道用聚氨酯隔冷管托